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中心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立足房屋征收工作职能,以“推行透明政务,打造阳光政府”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领导、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我中心对政务公开工作一直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配备了法规科(综合科)1名干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中心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对按照规定需公开的事项,经法规科(综合科)科长初审、专审,分管领导复审审阅同意后,再由法规科(综合科)具体负责人员上挂对外的网站进行公开。
(二)严格管理,规范发布。在信息公开前,我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了严格审查。主要体现在:一是根据房屋征收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公开范围,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二是公开形式和公开方式科学、便民、有效,充分利用OA内网、外网、区政府的门户网站的部门动态和法定主动公开模块,及时、准确地公开中心的基础信息、政策文件、公告公示、规划计划、部门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重大民生信息、人事信息等内容。三是科学合理分类登记,编制职权及公开目录等,规范、专人管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档案资料。四是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无泄密事件发生,抽查检查无过失记录。
(三)强化督促,定期检查。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专人全程跟踪,把好审核关,认真及时办理每一份申请,确保每一位申请人都能按期收到准确答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2022年,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共发布部门动态类新闻29条,发布信息公开类信息44条。其中,部门简介3条、政策文件1条、公告公示17条、规划计划2条、部门预决算1条、政府采购11条、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4条、重大民生信息3条、人事信息1条、年度报告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 规章 | 0 | 0 | 0 |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
| (七)总计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如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个别信息存在公开格式不规范的情况,部分栏目公开信息接近预警时间。对于重大项目及民生实事工程信息、日常新闻动态公布比较多,一些政策文件类的信息公布相对较少。下阶段,中心将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整改,强化监督指导力度,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的制度,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方法,切实做到内容发布无所疏漏,内容更新及时高效,以更高标准按照要求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