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门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1.新《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情况。2022年,我中心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工作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为主,以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等为辅助手段,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政府信息。我中心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主任担任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多次在办公会上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
2.主动公开情况。中心以新媒体平台为载体,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更加丰富。自2022年1月开始,我中心微信发布动态信息589篇,点击量436695次。2022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引起的行政复议情况,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未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特别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在信息规范管理上,中心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工作程序,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制度文件,在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和有效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
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中心加大信息社会监督,及时公开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通过网站对社会开展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确保社会公开承诺的有效落实,切实扩大社会各界对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工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0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0 | ||
| 行政强制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 3.其他 | 0 | ||||||||
| (七)总计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不断改进,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内容深度和广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系统管理缺乏专门技术人才,目前没有专职的专业技术人才,主要为分析研判室兼职;三是宣传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群众知晓度和普及率还不够高。
下阶段,中心将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信息网站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完善网站板块管理政策。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促,做到上网发布信息安全、可靠、及时。
2.加强政务信息内容保障。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3.加强信息员专业知识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从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