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编办188体育印发〈江苏省经济发达镇改革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编办发〔2022〕8号)和《188体育明确我省经济发达镇培育对象的通知》(苏编办通〔2022〕44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包场镇经济发达镇改革与培育工作,优化包场镇审批服务职能,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188体育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苏办发〔2020〕1号)赋权乡镇的相关规定和省协调办《江苏省政务服务事项下放承接管理办法(试行)》(苏协调办〔2022〕15号)赋权程序的相关规定,按照省委编办《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苏编办发〔2020〕12号)明确的事项范围,结合包场镇实际需求,决定公布赋予包场镇县(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见附件),赋予包场镇人民政府4项县(区)级行政权力事项。
一、明确职责范围。赋予包场镇的行政权力事项,集中进驻包场镇便民服务中心审批,由包场镇便民服务中心以镇政府名义具体实施行政审批职责。
二、做好赋权承接。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清单切实做好赋权事项衔接工作,自文件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包场镇人民政府签订赋权事项交接书,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事项交接工作。各部门要制定赋权事项的审查办理标准和规范,加强业务培训、跟踪指导和服务,协助包场镇开通审批业务系统,协调解决下放承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加强对赋权事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审批事项稳妥有序交接。
三、落实保障措施。包场镇应当配齐配优承接所需人员、场地、设备、资金等要素,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主动对接赋权部门,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主动接受上级部门指导监督,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事关人民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和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事项的监管。
附件:赋予包场镇县(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南通市188体育
2023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赋予包场镇县(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共4 项)
序号  |  
          权力名称  |  
          权力类型  |  
          赋权形式  |  
          涉及部门  |  
          备注  |  
         |
项目名称  |  
          子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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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幼儿园设立审批  |  
          行政许可  |  
          下放  |  
          教体局  |  
          对应《南通市海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中“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下子项“幼儿园筹设审批”  |  
         |
2  |  
          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下放  |  
          城管局  |  
          对应《南通市海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中“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
3  |  
          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的批准  |  
          行政许可  |  
          下放  |  
          城管局  |  
          对应《南通市海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中“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
4  |  
          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  
          行政其他  |  
          下放  |  
          行政审批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