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188体育确定海门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国务院颁布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江苏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江苏省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处置发〔2021〕3号),为促进该条例的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南通市海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区镇、街道应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作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牵头人员,确保省市县乡四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实现全覆盖。
南通市188体育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