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上市必须有“身份证”
海门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
农业农村部最新公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将于下月正式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或检测结果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海门区积极响应,已在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生产主体中全面推行这项制度,并组织多层次宣传培训,鼓励推广应用便捷高效的开证工具,指导广大生产主体“会开证、用好证”。
1月27日,记者来到海门苏皖春家庭农场,检测员正对即将发货的蔬菜进行最后的质量检测。农场负责人郭振春介绍:“自去年4月我们建成农产品质量检测室以来,每批次蔬菜都必须检测合格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才能供应给上海盒马、清美等商超以及本地学校的食堂。”这张“承诺达标合格证”,如同产品的“简历”,清晰标注了产品名称、产地、生产主体及承诺依据。它不仅是市场准入的凭证,更是生产者对质量的郑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