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制借条打官司 弄巧成拙被罚2000元
近日,记者从海门人民法院获悉,当事人自制借条起诉前女友,被判罚款2000元。
盛某某与孔某某曾系男女朋友关系。恋爱期间,他为孔某某购买了金手镯,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向其合计转账两万余元。今年4月,盛某某向海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孔某某要回钱款。
庭审中,盛某某提交了孔某某手写借条一张及微信转账聊天记录打印件,并陈述微信聊天记录原始载体已删除。承办法官发现盛某某提供的借条字迹与其提供的手写借款明细字迹极其相似,多次询问借条来源,盛某某坚称为孔某某所写。承办法官当即电话联系了孔某某,孔某某称未出具过借条,但不肯出庭。基于上述情况,庭后承办法官与孔某某说明情况,之后孔某某通过微信发送了一段书写借条内容的视频,肉眼可见字迹与盛某某提供的借条字迹不一致。随后,法庭再次联系盛某某到庭谈话,面对视频证据及法官的释法明理,盛某某最终承认,在起诉时因担心案件不被受理,故伪造了借条。
海门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盛某某举证的微信聊天记录未有原始载体,且在向孔某某转账时亦未有借贷意思表示,法院依法判决驳回盛某某的诉讼请求。最终,法院裁定对其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