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体育

2023年政府公报第4期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9-12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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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188体育授予2022年度海门区区长质量奖的决定 (1)

区政府188体育做好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2)

188体育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6)

区政府办公室188体育印发《南通市海门区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意见(2023-2025)》的通知 (8)

区政府办公室188体育公布《南通市海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13)

区政府办公室188体育印发《南通市海门区“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14)

区政府办公室188体育印发南通市海门区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7)

人事任免

大事记

文件选登

以正式发文为准

区政府188体育授予2022年度海门区区长质量奖的决定

海政发〔2023〕9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树立质量标杆,弘扬先进典型,加快培育经济发展质量优势,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区政府决定授予南通海门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金呢工程织物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2022年度南通市海门区区长质量奖(组织类)”,授予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忠“2022年度南通市海门区区长质量奖(个人类)”。

当前,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希望获奖组织和个人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取得更大成绩。全区广大企业和质量工作者要以获奖组织和个人为榜样,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勇攀质量高峰,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各区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不断推进质量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大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培育更有质量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为海门加快打造“一示范四城市”,当好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领跑者,全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实践提供坚实的质量支撑。

南通市188体育

2023年7月19日

区政府188体育做好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海政发〔2023〕10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88体育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省政府188体育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3〕11号)和《市政府188体育认真做好188体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通政发〔2023〕1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以及文化产业、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新成效。通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进一步夯实我区统计基础,加快统计现代化改革,为更好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新征程上全力推动“强富美高”新海门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明确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三、扎实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各区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将成立海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各有关部门组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开展普查工作,研究建立工作会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并制定措施,同时负责督促所属的单位配合做好普查登记、数据报送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普查工作机构或成立专班,研究解决行业普查问题,参与对本系统行业或产业普查单位和数据的审核评估确认工作,适时开展普查宣传工作。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区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立足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

四、有序开展普查重点工作

经济普查是跨年度的重点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投入产出调查、普查试点、“两员”选聘及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等工作。

(一)组织投入产出调查。深入本地区调查单位了解企业主要产品或活动种类、数量和金额,生产过程中的制造成本、购进材料来源和产品初次去向等,指导企业正确填报投入产出调查统计电子台账和投入产出调查表。

(二)开展普查试点。聚焦此次普查涉及的新内容、新方法、新技术以及重点难点问题,高质量组织开展普查试点,积累经验、发现不足,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普查方案奠定基础,全面提升普查工作质效和水平。

(三)选优配强队伍。各级普查机构要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普查工作经验的同志参加普查日常工作,创新“两员”选聘方式组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四)强化业务培训。采用逐级或跨级的方式,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统一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要注重模拟入户调查情景,将理论讲解和案例分析相结合,及时发现并解决普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普查人员熟练掌握普查流程。

(五)做好单位清查。精心组织好普查区划分及绘图、部门数据收集整理、清查底册编制、“地毯式”清查、数据编码与审核、查疑补漏、数据检查与评估分析、清查结果上报与普查名录编制等单位清查各环节工作,摸清全区基本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为正式普查奠定基础。

(六)开展普查登记。充分发挥行政动员优势,主动争取各方力量广泛参与普查。各级普查机构要对现场登记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分类指导,普查人员要自觉规范现场登记行为,争取普查对象的信任、支持与配合,确保普查数据应统尽统、统准统全。

(七)做好数据处理。制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落实数据处理所需软硬件设备和物资,分级搭建数据处理环境,强化数据处理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及时开展本级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和安全。

(八)注重开发利用。各级普查机构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并积极利用普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和完善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开展各类统计调查提供基础信息支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列为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村居成立相应的普查小组或专班),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要建立健全普查责任体系,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政策激励,提高普查工作质效。

(二)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

(三)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数据质量负责,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职责;大中型企业要成立普查工作专班,负责本企业经济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各类普查对象要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经济普查表的填报工作。

(四)落实支撑保障。各级普查机构要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普查工作经验的同志参加普查日常工作,创新“两员”选聘方式组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对因工作需要聘用或从有关单位商调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对于在普查关键节点加班加点的,聘用人员可获得相应的加班补贴,在职在编人员按相关规定补休。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创新手段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及其他大数据,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各部门、各区镇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以及有关公共服务平台广泛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南通市188体育

2023年7月24日

188体育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海政发〔2023〕11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沈旭东: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重大问题。

主管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城乡规划、人民武装等工作。联系区人武部、驻海部队。联系海门港新区。

周国强: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统筹协调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重大问题。负责发展改革、沿江沿海开发保护、对接沪苏协同发展、国有资产管理、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金融、保险、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数字化建设、大数据管理、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外事、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粮食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等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外事办、电子政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为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安委办)、国资办、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办)、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蛎岈山国家海洋公园管理处、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海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部新城建设指挥部。协助分管区财政局、审计局。联系区人民法院、检察院、侨联、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海洋局)、税务局、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门管理部、人民银行海门支行、驻海金融保险分支机构、江心沙农场有限公司。联系三厂工业园区。

宋 涯:负责高质量发展、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企业、信息化、行政审批、数字经济、统计调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供电、电信等工作。

分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审批局(政务办、企业服务中心)、统计局、投资服务中心、项目办等。联系区台办、总工会、工商联、国家统计局海门调查队、供电公司、盐业公司、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挂帅苏南招商分局。联系临江新区、海永镇。

张文锦:负责科技创新、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建筑业、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铁路建设、港口建设、空铁枢纽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房屋征收管理、防震、邮政、绿化等工作。

分管区科技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住房建设服务中心、科创办、江苏海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协助分管北部新城建设指挥部。联系区科协、南通海门海事处、邮政管理局。挂帅华中招商分局。联系正余镇、余东镇。

王一兵: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开放型经济、商务、口岸、开发园区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等工作。

分管区商务局(口岸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攻坚办。联系南通海关驻海门办事处、生态环境局、烟草专卖局、石油公司。挂帅南京招商分局。联系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街道)。

王 瑊:负责教育、体育、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族宗教、地方志等工作。

分管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督导室)、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地方志办公室等。联系团区委、妇联、残联、文联、社科联、红十字会、计生协会、新华书店、在海高校。联系四甲镇。

施张范:新疆伊宁县挂职。

茅敏勇:负责农业农村、渔业生产及安全、对口支援协作合作、水利、河长制、防汛抗旱、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退役军人事务、双拥、供销、气象等工作和“菜篮子”工程。

分管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水利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供销总社、江海博物馆、张謇故里景区管理处等。联系区气象局、江苏有线海门分公司。联系常乐镇、悦来镇。

宋 民:负责区公安局工作。负责司法行政、信访、社会治理等工作。协助负责人民武装、消防救援、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依治办)、信访局。协助联系区人武部、驻海部队、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三星镇。

邓 阳(挂职):协助负责农业农村、对口支援协作合作、文化、旅游等工作。

协助分管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协助联系常乐镇、悦来镇。

刘岩波(挂职):协助负责教育、体育、民政等工作。

协助分管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督导室)、民政局。协助联系四甲镇。

成建平:协助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建筑业、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铁路建设、港口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房屋征收管理、防震、邮政、绿化等工作。协助联系正余镇、余东镇。

各副区长负责分管范围内和联系区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污染防治攻坚、扫黑除恶、信访维稳、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

南通市188体育

2023年8月2日

区政府办公室188体育印发《南通市海门区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意见(2023-2025)》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3〕32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南通市海门区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意见(2023-2025)》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188体育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

南通市海门区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意见(2023-2025)

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提高海门区土地利用效率,根据《国务院188体育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188体育深入推进城镇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188体育资发〔2016〕147号)、《省政府办公厅188体育改革工业用地供应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6〕93号)、《省政府办公厅188体育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27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工业用地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遵循依法依规、盘活存量、提升效率、集约优先、因势利导、利益共享、公开透明的原则。低效工业用地实施再开发的,必须符合各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产业发展要求,功能分区明确、产业特色突出、土地集约利用。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所称低效工业用地是指位于188体育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不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属于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产出效益低,未达到土地出让合同或与属地签订的项目投资监管发展协议约定条件的工业用地。

本意见所称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是指依据本意见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在已确认的低效工业用地上再次实施土地开发的行为。

三、目标任务

通过规划引领对工业企业低效用地整治提升,实现再开发利用。到2025年,再开发工业用地5000亩,其中盘活闲置工业用地3000亩,用于引入我区主导产业项目。

四、认定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低效工业用地,应纳入本意见规定的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管理范围:

(一)未按照项目投资监管发展协议约定内容实施的工业用地,包括未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开竣工的、未按协议约定内容建设实施的、未达协议约定标准投入产出的;

(二)连续3年,每年度亩均税收均低于10万元/亩,其中开发区、海门港新区、临江新区低于15万元/亩;

(三)不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列入“两行业”整治关闭计划或上年度环境信用等级评定为红黑等级并整改不力的工业用地。

高新技术企业、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基础设施配套企业等政策性税收减免企业不纳入低效再开发清单界定范围。

五、核查程序

(一)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对存在低效利用情况的工业用地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行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用地情况,包括用地面积、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或土地证、房产证)、用地手续等;

3.企业厂区(厂房)建设现状情况,包括建筑面积、土地出租、纳税情况(亩均税收)等;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对于土地出让合同或项目投资监管发展协议中约定分期开发的,按照分期开发的范围核定低效工业用地面积。

(三)核查结果由属地政府(管委会)上报区低效用地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再开发办”),由再开发办组织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项目办、财政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最终确认低效用地企业名单。

(四)凡被认定为低效工业用地的,区再开发办牵头以区镇为单位建立低效工业用地台账,纳入低效工业用地监控目录,实施统一监控,动态管理。同时告知土地使用权人及属地政府(管委会)。

六、处置方式

(一)各区镇与低效工业用地使用权人签订低效再开发协议,约定土地再开发时限、方式等相关事项,约定三年内产出均达再开发要求,并收取相应的保证金(原则上不低于再开发要求1年的亩均税收),明确违约责任。再开发采取一企一策,以下列方式进行处置:

1.土地使用权人可通过追加设备投资、扩大产能、招商引税或提高用地容积率等方式“零地技改”,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亩均税收,自身完成再开发工作;如土地使用权人无法自身改善经营状况而又闲置厂房的,可以向属地政府(管委会)提出申请,由区镇引进其他企业作为承租方租用厂房,承租方实施的项目质量由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

2.土地使用权人可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采取合作等方式引进其他单位投资共同开发。新引进的投资单位需取得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意,新项目与属地政府(管委会)重新签订项目投资监管协议。

3.土地使用权人无法独立完成开发又未引进其他单位投资开发的,可向属地政府(管委会)提出退出用地申请,经属地政府(管委会)审查退出用地符合再利用条件及相关要求的,报区政府同意后,由政府收储。

(二)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涉及该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系数等具体规划指标修改调整的,由海门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和行政审批局审批。

(三)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实施限期届满时,由区再开发办组织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项目办、税务局等部门,对土地再开发的实施状况进行查验并作出认定结论。其中原未签订项目投资监管发展协议的,亩均税收需达10万元/亩,开发区、海门港新区、临江新区亩均税收需达15万元/亩;原签订项目投资监管发展协议的,亩均投入、产出需达协议约定的标准,则视作完成再开发。

(四)土地使用权人拒绝配合再开发工作的,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地政府(管委会)按原土地出让合同和产业发展协议约定内容处置。

(五)对不配合整改处置的企业,或再开发期满,仍属于低效工业用地,同时采取以下方式处置:

1.加强信贷管理。国有转贷服务公司不再对其提供转贷服务;国有担保公司不再对其融资提供担保;同时加强对该类企业及其法人和控股股东授信、用信的有效管控。

2.建立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加强项目投资者信用评估,政府部门对违约企业及其法人和控股股东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政府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对该类企业依法予以限制。不审核该类企业及其法人和控股股东新增用地项目;不接受该类企业及其法人和控股股东参与土地竞买报名。

3.综合运用执法监督机制。各职能部门应加大对该类企业环保、安全、税务的监管力度和抽查比例,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规范性指导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公布企业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低效工业用地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4.建立司法处置快速通道。对严重资不抵债且重组、嫁接无望的企业,督促金融机构等债权人尽快启动司法处置程序。参与拍卖企业其投资的项目须通过区项目办综合评估,并与属地政府(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监管发展协议后方可实施。

5.加强审批不全行为查处。各职能部门根据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对存在证照不齐的低效工业用地企业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符合条件的予以补办相关手续,逾期未补办的依法进行查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办证办照条件或者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

6.实施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根据《188体育完善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为较重失信(红色等级)和严重失信(黑色等级)的企业,其用电价格在现行电价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加价0.05元和0.10元。同时,在年度执行用电负荷管理时,将低效用地企业列为首批错避峰对象。

七、鼓励措施

(一)在低效用地再开发过程中,对土地使用权人愿意退还土地、交由政府收储的,或通过自主、联合改造开发达到要求的,报区政府批准可以申请免除原土地使用权人因开发未完成等原因需缴纳的违约金。

(二)在闲置用地上建设厂房的,新上项目质量经项目办评估通过,并与属地政府(管委会)签订再开发协议,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后,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可先行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待项目建成达到协议约定的再开发标准后,报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后一并免除原土地使用权人逾期开竣工的违约责任,并由属地政府(管委会)按约定退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如土地使用权人在再开发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未达到再开发要求的,属地政府(管委会)除按协议约定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应按协议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八、监督管理

(一)土地再开发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完成要求的,或达标后又降级的列入滚动再开发清单,仍属于低效工业用地,继续按照低效工业用地处置。

(二)对列入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清单的企业,不再拨付该类企业及与其法人和控股股东关联的企业获得的区本级财政扶持资金,其中通过自身技改提升实现再开发的,在区政府认定后,可再行拨付相应财政扶持资金。

九、工作保障

(一)强化督查考核。由区再开发办根据各区镇实际情况,排定各地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年度目标任务,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当季度产业项目综合考评中进行考核。

(二)提高地块利用。对由区镇收储的低效工业用地中的零星用地、“僵尸”企业用地、镇188体育空间总体规划外的建设用地可纳入土地“双整治”范围,统筹进行再开发利用。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地要及时总结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工作的经验做法,持续推进处置已清理出的低效工业土地。同时,抓紧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土地报批及供应后续监管,从源头上防止新的低效工业用地产生。

十、其他事项

在本意见执行过程中,若国家、省出台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的最新规定,本意见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及指标应相应调整执行。

区政府办公室188体育公布《南通市海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3〕33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2022年10月,区政府办公室印发《188体育公布南通市海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海政办发〔2022〕66号),公布《南通市海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188体育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省政府办公厅188体育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21号)、《市政府办公室188体育公布〈南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3〕36号)要求,对照《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南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汇总,修订形成《南通市海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区教体局主管,区教体局实施;将区教体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已经废止,取消区生态环境局主管的“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中的“防治噪声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修改为“拆除或闲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审批”。

三、根据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改造、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的主管部门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为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中的“同步建设审批”的实施机关调整为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四、根据《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新增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由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主管,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分别实施。

五、根据《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新增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房屋楼面结构变动许可”,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

另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部门、各区镇要认真落实《南通市海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南通市188体育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

区政府办公室188体育印发

《南通市海门区“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3〕34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188体育办公室

2023年8月5日

南通市海门区“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前 言

“十三五”期间,全区坚决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依据海门消防工作“十三五”规划,全面推进各项消防工作,圆满完成“十三五”时期的目标任务。

随着全区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消防工作面临新任务和新要求。科学编制和实施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对于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实现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十分重要。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南通市海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等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消防的其它政策、法规和文件编制,主要阐明全区消防工作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消防工作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消防工作实施重大改革、推进重大转型 的重要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对消防工作体制机制作出科学制度设计,习近平总书记亲手缔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并授旗致训词,中央印发《188体育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开启新时代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发展新征程。“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区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消防安全责任更加落实

全区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明晰,区政府通过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及专题会议就消防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强化监督考核,全区各地消防队站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重大隐患按期整改,消防事业发展得到有力保障。行业监管部门加强联动协作,实现优势互补,住建部门主动通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把关,督促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接入联网监测系统,并制发了《188体育规范全区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优化业主表决方式、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形成一整套规范的长效运行模式;公安部门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公安派出所消防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派出所“三大工作任务”和“六项工作机制”,确保消防改制后监督检查力量不减、标准不降、管理不松;民政部门多次就养老机构消防审验事项进行专题研究,促进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规范管理;文广旅、卫生、城管等多个部门积极参与到行业系统消防专项整治,促进了整治成效的进一步提升。

2.消防设施布局更加完善

“十三五”期间,全区各地加快了属地消防力量建设进度,截至2020年底海永镇消防站主体工程完工,相关车辆器材逐步到位,“一镇一站”规划基本完成。全区“十三五”期间,2016年新建1个消防站;2017年新建1个消防站;2018年新建1个消防站;2019年新建 3个消防站;2020年新建 1个消防站。已有17支消防队伍投入执勤,率先在全省实现县级城市消防力量镇区全覆盖目标,配合中心、重点地区多个消防站“互为犄角”,全区消防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对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不断提升,为构建覆盖全区的立体化防控网络奠定了坚实基础。

3.风险源管控取得实效

根据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对叠石桥地区“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大量存在下发的书面警示,提请区、镇两级政府部署开展持续性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累计清退违规住宿人员3000余人,拆除、搬离住宿设施2200余件,清除广亿、台鼎、银庭产业园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的违章搭建6300余平方米,完成643家经营性“三合一”商铺改造,配合简易消防设施普及应用及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了该地区“三合一”隐患蔓延趋势;累计完成16家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部署开展多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国庆70周年大型活动安保任务,并在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协作中摸索出打造整治合力、发挥监管优势的一套方式方法,推动制定完善相关举措机制,为实现火灾隐患长效管控创造了良好条件。

4.主动探索技防措施应用

着眼火灾防控实际需要,为弥补人力监管的不足,大队在人员密集场所等符合要求的单位积极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用,结合工业园区火灾隐患整治,累计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044套;在养老、宗教、教育培训机构等多类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装置235套,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846个;推动三厂、临江化工园区内20家化工企业全部接入DCS、PLC远程联网监控系统,实现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本单位安全指标数据自动采集、预警;以破解人民群众重点关注问题为抓手,提请政府将建设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全区171个小区累计建成充电区634处,配备充电系统908套,从源头上有效消除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

5.规范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1)推动基层消防网格化管理实体化运行。会同区域治理指挥中心,试点“铁脚板”消防网格长工作机制,采取“1+N+X”(1个总网格长、N个专职网格员、X个网格信息员)工作模式,加强消防网格员“建、管、用”,强化对基层火灾隐患动态监管。

(2)建立健全区域联防机制。建立以化工企业、商业单位为核心的4个区域联防组织,形成各区域联防组织成员单位工作例会制度,对涉及联防联勤的实体化运行机制进行了明确,组织区域内单位开展交叉检查、联动演练,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发挥更大作用。

(3)提高“微型消防站”建设水平。全区566家消防重点单位、30个社区初步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大队及各派出所对微型站值班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推动微型消防站向“有人员、有器材、有机制、有训练”模式发展。

(4)试点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指导物业管理单位落实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分批组织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督促单位将社区消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目前,全市共103个居民小区已有93个达标。

(5)积极贯彻高层建筑楼长制。以每栋楼为单位,逐栋明确消防楼长,开展针对性消防业务集中培训,发动物业管理部门和辖区派出所对高层建筑进行检查,现场指导楼长工作开展,逐步将楼长群体打造成“懂消防、能管理”专业群体,有效缓解高层火灾事故防控压力。目前,全市高层建筑已任命消防楼长327名,专职经理人49人,取得了较好成效。

(6)规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联合住建部门组织全区95家物业单位、消防设施维保机构就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单位规范相关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系统进行维护保养。目前,全市各物业单位、消防设施维保机构均已签订责任状,按标准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6.消防宣传呈现多样化

(1)面向各类消防排查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社会群众等细分人群开展宣传培训,提高针对性,并组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参加从业资质考试,全区751名消控室值班人员已有500人完成有关培训,并有324人取得职业资质;

(2)借助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传播民众关注的消防安全知识;

(3)建立多功能培训中心,聘请专业讲师对固定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应急处置等进行授课教育;

(4)借助消防专用宣传车深入居民社区、活动场所开展走街串巷式的宣传,滚动播放188体育“三合一”隐患危害、日常防火要点等消防知识的宣传视频,营造了全民关注参与的良好氛围;

(5)防灾教育馆、消防站定期向公众开放,通过加大体验式宣传力度,吸引188体育市民主动参与消防宣传活动;

(6)在安全生产月及“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期间组织社会单位开展联动演练、警示案例剖析等活动,通过直观的现场演示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7)提请政府将海门区东海绿廊公园作为消防主题公园进行建设,已在2020年12月完工。通过打造具有消防知识普及、文化展示、模拟演示等一体的消防体验场所,更好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技能。

(二)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海门区消防建设现状,全区消防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尚不完善

部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不高。个别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管理人员更替频繁、能力不足,内部员工消防培训流于形式、敷衍了事,部分社会单位习惯于安全监管、行业部门的“保姆式”服务,消防安全管理没有主动作为,围绕用火、用电、用气和消防设施方面的“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仍然存在。

2.火灾潜在风险仍然存在

随着全区城镇化、工业化步伐加快,消防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影响消防安全的传统、非传统致灾因素纷繁复杂、相互交织,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广泛应用,人流、物流加剧,高层建筑、地下设施和各类大型综合性商场、大跨度厂房等大体量、大空间建筑越来越多,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总量与日俱增,对火灾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出了新课题、新挑战。

3.消防装备建设仍有差距

特种装备器材储备不足。自2018年全国消防队伍从现役转入地方后,承担的职能进一步拓展,涉及抗震防汛、水上救援等全新领域,但现有消防队站器材装备在上述方面存在较大缺口,导致极端情况下无法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4.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有待整体提高

多层次、立体化的消防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有待进一步拓展完善,消防宣传教育社会化、公益化程度有待加强。部分居民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习惯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久治不绝。有的单位内部消防宣传教育流于形式,员工消防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无证上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人为因素仍是企业火灾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农村家庭火灾防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消防安全监管力量较为薄弱

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数量不断攀升、规模日益扩大。受消防现役编制的限制,消防救援机构监督管理人员数量没能随着监管对象数量的增长而增长,容易出现失控漏管现象。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消防组织机构不健全,机制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还不能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三)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时期;是全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中国特色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体制的关键时期;总体看,全区消防救援工作处于社会宏观形势的深刻变革期,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集聚叠加期和消防救援体系建设的全新开局期,也是海门融入长三角,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加速期。“十四五”时期全区消防救援工作,应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不断巩固提升全社会的消防安全韧性和风险管控水平。

二、“十四五”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

《江苏省消防条例》

《江苏省“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0县级城市版)

《南通市“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南通市海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南通市海门区188体育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海办〔2020〕18号)

《海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海办〔2020〕81号)等

《海门市城市消防规划(2015—2030)》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88体育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训词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依法精准治理,全面深化改革,实施专业救援,强化科技支撑,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结合海门“十四五”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提供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规划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完善消防治理机制

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形成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努力构建适应全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示范区需要的火灾防控体系。

2.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夯实消防安全基础

科学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合理配置公共消防设施,积极推进消防队站、道路、水源、装备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抵御各类灾害事故整体水平。

3.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消防发展难题

瞄准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动态性火灾隐患监管困难、城乡消防设施“欠账”等难题,科学分析深层次原因,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解决制约我区消防事业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4.坚持服务民生,积极创造优质消防环境

着力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着力提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水平,着力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服务,积极构建和谐有序的消防人文环境。

三、“十四五”时期全区消防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主要目标

1.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可控

火灾事故总量得到有效的控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竭力防控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发生,保持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2.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

明确党委、政府、部门和社会的消防工作职责,落实常态化督导、责任目标考核和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约谈问责、失职追责机制,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推动消防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

3.社会化消防进程不断推进

推进法治消防建设,完善社会消防安全治理体系,以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行业系统标准化管理为基础,紧紧抓住构建社会消防信用体系和智慧消防建设契机,积极搭建各负其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消防管理体系。

4.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

修订、落实消防专项规划,消防设施建设内容纳入城镇188体育空间规划,并与城乡建设、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消防站布局进一步优化、消防水源和市政消火栓建设补完欠账、不欠新账,建设管理维护机制更加健全。

5.灭火救援装备结构不断优化

着力加强用于完成执勤训练、灭火救援、战勤保障等任务的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建设,进一步优化配备结构、提升质量性能、完善管理制度、推进科学用装管装,全面推动装备建设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最大限度实现人与装备的有机结合,促进灭火救援核心战斗力有效提升。

6.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

加强高层、地下、大跨度大空间建筑灭火救援技战术研究,优化作战行动模式;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进一步完善,推进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和指挥体系高效运行;规范日常熟悉演练工作,加大熟悉演练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灭火救援实战演练,有效促进“全灾种,大应急”的救援能力。

7.“智慧消防”建设深度应用

加快大数据、云计算、虚拟化等先进技术在消防工作中的应用,以消防业务需求为出发点,推动信息化与消防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聚焦灭火救援实际需要,充分利用卫星技术、移动互联网、高速无线接入等手段,构建先进可靠的应急通信和调度指挥体系,满足灭火救援行动中扁平化、可视化、移动化通信指挥的需要。

8.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不断加强

紧跟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发展、覆盖城乡的建设原则和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深入推进专职消防队规范化管理和职业化建设,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

9.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

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网站工作效果明显。消防志愿者队伍稳定发展,消防宣传公益活动广泛开展,消防安全重点人群普遍接受消防教育培训。

(二)主要任务

1.全面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88体育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构建“八位一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所有镇(街道)明确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及人员,规范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细化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责任,明确区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海门区消防安全工作,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消防工作考核,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和发展城市创建考评范围,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2)发挥部门消防工作职能作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住建、文化、教育、民政、卫生、商务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定行业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所属单位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装备,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文化、教育、民政、卫生、体育等部门在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时将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有职业标准岗位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和职称考评工作,切实提高消防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供水管理部门将市政消火栓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维护保养。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依法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互通监督执法信息。完善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规范事前、事中、事后联动工作程序,推进落实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作用,加强消防机构与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消防救援机构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对本行政区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每半年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评估,并报告本级政府。

(3)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指导社会单位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消防资金投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实现消防控制室规范管理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巩固提升“四个能力”。督促重点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并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年度检测报告要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火灾高危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演练工作。加强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运用,构建社会消防安全信用体系。

(4)强化公民参与消防工作责任。引导公民自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严厉查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谎报火警等消防违法行为。探索建立公民消防诚信档案,将公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发展、壮大、巩固消防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消防志愿服务的专业优势,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救助等公益活动。设立“119”消防奖,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主动报告火警和扑救火灾的个人,予以大力宣传表彰。

2.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认真编制、实施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结合海门区新一轮188体育空间规划修编及城乡发展实际,及时修订城市消防专项规划,并将消防站、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等内容纳入城镇188体育空间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一步推动落实消防专项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规划实施督查和评估机制,落实消防规划实施情况年报制度,确保规划落实到位。

(2)加强消防站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新建、改建消防站建设力度,新建城区、开发区和旧城改造的消防站建设与其他市政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加强对功能不完善消防队站及危旧营房升级改造,满足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的需要。十四五期间,北海路、四甲消防站迁址重建,新建长阳路西、福州路北消防站及謇公湖消防站。

(3)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结合海门区灭火救援实际要求,全面推进装备达标建设。逐步加大车辆装备建设投入,稳步优化消防车辆装备结构,个人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和消防车辆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要求。开展大空间大跨度建筑、高层建筑及地下空间装备建设评估论证;登高平台(云梯)消防车、中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车配备达标。按照“全灾种、大应急”的要求,除消防装备器材以外,要配齐地震、防洪、防汛等自然灾害类救援专勤器材装备。

(4)加强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建设。根据海门区规划人口规模按同一时间火灾次数和单次灭火用水量的乘积确定城市消防用水量,结合城市水源情况,合理确定、设置消防供水管网;消防供水管网应采用环状布置,管径不小于150毫米;市政消火栓沿街道按照间距不大于12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且宽度大于等于60米街道沿两侧设置消火栓。同时,在城市主干道和主要路口,根据实际情况,宜考虑设置消防水鹤等取水设施;在天然水源充足的地区,应考虑设置天然水源取水码头以及相应的道路设施,作为城市自然灾害或战时的消防备用水源。旧城区、居民社区和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建设消防水池、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结合城市消防专项规划,明确消防车通道应建设成环状,道路应考虑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确保消防车通道及回车场地符合要求。优化完善路网结构,改善消防车应急通行状况,结合城市路网建设,消除断头路、尽端路。对于老旧小区,规划采取开辟防火间距、打通消防通道、取缔占道经营、改造供水管网、增设消火栓和消防水池,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消除火灾隐患。

3.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1)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全面贯彻落实《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解决政府专职队队伍性质和人员身份问题,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公益类事业单位;强化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征召,确保消防中队不少于30人,乡镇消防队人员不低于《乡镇消防队标准》规定人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统招、统管、统训,规范队员招录,规范合同用工,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健康档案;提升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确保与从事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工资水平高出我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以上,改革队员薪酬体系,规范岗位津贴、训练津贴、高危补贴和夜间执勤补贴,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2)加强实战攻坚能力建设。坚持“训战一致”的原则,以实战化、模拟化、基地化训练为主线,健全完善实战化训练长效机制和系统化培训机制,突出整建制合成训练和区域性实战演练,全面提升部队实战攻坚能力。立足灭火救援实战需要,加强人员、高新装备配备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强化与公安机关、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民政、环保、气象、地震等部门、相关专业力量的协调联动、应急响应。

(3)区域联防和微型消防站。深化基层消防网格化管理实体运作,乡镇、农村按标准建立志愿消防队。健全区域联防机制,街道、社区、社会单位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构建“防救结合、点多面广、广泛参与”的志愿消防力量格局。支持社会救援队伍建设,有效补充消防救援力量。

(4)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完善事前防范、事中响应、事后监护并重的应急救援体系,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领导指挥机构,统筹协调各专项指挥部和相关部门重大灾害事故预警响应、指挥决策、应急处置同频共振。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协作、联席会议、会商研判、情况通报、新闻发布等工作机制,形成“大应急”合力。整合城市管理信息和119、110、120等应急服务资源,实现突发事件信息共享。逐级建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实行专家组参与辅助决策指挥机制,切实发挥专家组“智囊团”作用。加强区域灭火救援的互援互助,构筑南通市、海门区、各乡镇一体化灾害防御应急体系。

4.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

(1)完善网络信息系统建设。推动指挥调度网并网工作,完成原消防指挥调度网整体接入应急指挥信息骨干网。逐步全区政府专职队政务网接入工作,规范运行使用。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工作机制,持续做好网络安全等级评测和安全加固建设,健全大队、消防站两级信息系统运维体系。加强与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数据共享,信息联动。

(2)推进应急通信装备升级。一是对标“全灾种、大应急”, 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按照适当超前、应配尽配的原则全面加 强两级应急通信保障分队人员、装备配备,严格落实实体化运作,在重大灾害事故救援中发挥“侦察连、先锋队、传令手、测绘员” 的作用,为中央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撑。二是推进前突装备提档升级。三是规范通信规程。综合运用4G、5G、无线、卫星等多种手段构建适应不同灾种、各类环境的应急通信保障模式。

(3)推动智慧消防提档升级。一是推进消防感知网络建设,丰富“数字城市”感知面。实现灭火救援、火灾防控前端感知设备数据汇聚,完善监测、预警、核查、处置工作闭环,营造更好的群众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完善网格平台消防模块,夯实消防治理基本面。继续推进消网融合,升级网格平台消防模块,提升网格员排查消防隐患能力,完善隐患处置闭环。三是搭建数据中心,提升应急救援支撑力。拓展基于“一张图”的信息汇聚、指挥调度、辅助决策等功能,推动作战指挥模式由“传统经验型”向“智能精准型”转变,确保救援更加科学、高效、安全。

(4)完善调度体系智能化管理。加强全区接处警指挥平台建设。强化调度指挥能力建设,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民间救援队等联动力量纳入联席调度系统,健全与政府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机制。实行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构建上下贯通、反应迅速、左右联动的调度指挥体系。构建智慧联动的消防业务应用体系。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社会面火灾防控相关数据开展建模分析,创新开展火灾风险预知预警,推进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区域性火灾风险评估更加科学高效,提升火灾防控智能化水平。适应“全灾种、大应急”职责需要,充分共享地震、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数据,开展智能接处警系统、智能指挥系统和“一张图”等系统建设和迭代应用,优化应急响应、分工协作、指挥调度流程,打造科学、高效、敏捷的接处警指挥平台。

5.加强消防宣传工作

(1)推进消防宣传城乡均衡发展。注重农村和乡镇消防宣传教育,逐步提高广大农村地区群众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在健全城镇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基础上,借助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开展乡村消防宣传工作,满足6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都有消防体验内容。

(2)开展多种消防宣传形式。充分依托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开设消防专版、专栏和专题网页,定期无偿发布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提示。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安全素质教育内容,将消防安全纳入学校教材、课表,中小学每学期开展1个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加快城乡消防教育基地建设。每年在119消防日、重大节假日前后和火灾多发季节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规范、完善开放制度,每月至少对外开放2次,组织社会群众参观学习。

(3)加强城乡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以东海绿廊消防主题公园为基础,注重社会消防文化和消防基地和科普场馆建设,加快乡镇及行政村消防文化基地建设。落实消防宣传“有载体、创品牌、树形象”宣传要求,逐步建设适应“全灾种、大应急”消防宣传文化品牌,打造消防文化宣传精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元素融入城镇公园、市民广场、村口及村庄绿地等建设,推进主题公园、科普基地、体验站(点)建设,90%以上乡镇(街道)均建成消防科普基地(场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组织制定“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将消防救援事业纳入政府目标责任、严格督查考评。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每半年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全体会议,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和进度,通报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现行财权、事权划分的原则,强化政府消防经费保障责任,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对标“全灾种,大应急”需要,完善业务经费保障措施,提高保障水平。

(三)加强督导检查

把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工作任务指标设计,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调查研究,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和偏差。区政府要将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划实施进度和年度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考评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强化工作问责

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等方面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人员的责任。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政府负责人的责任。

区政府办公室188体育印发南通市海门区数字人民币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3〕35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驻海银行业金融机构:

《南通市海门区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188体育办公室

2023年8月17日

南通市海门区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

为稳妥有序推进我区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提升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和效率,为打造“一示范四城市”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持,根据《市政府办公室188体育印发南通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3〕23号)要求,结合海门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188体育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海门“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示范区、南通跨江融合先行区、大通州湾建设核心区”的发展定位,充分结合数字人民币优势和海门特色,按照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的原则,以服务实体经济和群众生活为落脚点,扎实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不断推进数字人民币全链条、全区域、全产业、全生态大规模多场景应用,实现金融科技创新与海门发展深度融合,助力数字经济发展,增强金融服务普惠性,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实践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通过数字人民币在海门的试点应用,进一步检验数字人民币系统稳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场景适用性和风险可控性,用安全、便捷、稳定、高效的数字人民币服务实体经济和百姓生活,让企业和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数字人民币服务带来的便利。深化拓展试点领域和场景,不断丰富应用产品和场景,完善数字人民币支付生态环境,建立数字人民币生态圈,数字钱包开立数量、应用场景、交易规模等指标位居全市前列,力争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服务便捷高效、应用覆盖面广、生态较为完善的数字人民币运营管理体系,让数字人民币成为催生发展动能的重要驱动力,助力海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优化数字人民币受理环境。完善数字人民币线上线下受理环境,提升数字人民币的普惠性、便利性和安全性;探索商户便捷、低成本接入受理数字人民币支付的方式,优化数字人民币钱包开立和支付服务体验,稳步提升对公、对私钱包数量、交易规模和钱包活跃度;建立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做好商户培训、接入测试及运营服务,提升受理终端服务体验;建立高效的咨询、投诉处理工作机制,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二)大力拓展零售支付领域应用。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生活场景,充分发挥数字人民币支付即结算的便捷性,推进在公交、出租车(网约车)、车站、加油站、停车场、收费站等方面,逐步实现购票、加油、缴费等消费终端的应用;开展系列数字人民币促消费活动,通过发放数字人民币消费券,推动数字人民币在主要商圈、大型综合体、连锁超市、文化娱乐、运动健身、餐饮酒店等领域的应用,激发数字人民币保民生、促消费、助商户的潜力价值。在全区主要旅游景区、文博场馆开通数字人民币消费结算,数字赋能支持文旅产业发展,提升海门城市综合品位。

(三)稳步扩大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率先推动扩大数字人民币在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缴费等公用事业方面的覆盖面;在全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食堂消费、党费交纳等场景积极推广数字人民币应用,逐步探索将交通补贴和部分绩效奖励通过数字人民币发放;推动数字人民币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缴纳等方面的使用,条件成熟后,逐步探索在财政、税收、政务等对公领域发挥数字人民币优势,为政府数字化和智能化治理提供先进的支付服务。推进数字人民币在医疗行业的应用,实现数字人民币的缴费支付。助力智慧校园建设,将数字人民币支付功能嵌入校园缴费平台。

(四)不断丰富普惠金融领域应用。围绕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及“三农”建设,扎实做好农村地区数字人民币服务,有序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受理数字人民币。推进数字人民币无障碍适老化建设应用,着力弥合“数字鸿沟”,践行普惠金融。探索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功能在政府补贴、零售营销等领域的应用,提升交易透明度和资金管理的智能化水平,降低结算和合规成本;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便利化的资金管理、薪资发放和进销存等服务;推动数字人民币在慈善领域的运用,畅通数字人民币社会公益捐赠渠道。

(五)积极探索重大战略领域应用。发挥数字人民币作为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作用,积极探索数字人民币服务跨江融合发展、“大通州湾”、沿江科创带等重大战略项目和重要领域的路径,以数字人民币试点带动区域经济金融一体化创新发展,探索数字人民币在“苏碳融”“鑫减碳”等绿色信贷产品上的应用,赋能绿色经济发展。

(六)积极推进应用示范区建设。围绕地方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专业化市场,布局具有地方特色的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积极培育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示范区,支持创新设想和示范场景先行先试,扩大数字人民币应用覆盖面,努力建设成应用场景多元、使用主体广泛、技术创新领先、示范效应明显的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示范区。依托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探索产业链、供应链交易服务和预付资金管理,拓展电子商务、货物贸易、企业采购、供应链上下游款项收缴、预付费等场景,并逐步向园区上下游产业链推广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项目、典型案例和应用集聚区。

(七)持续开展宣传推广活动。依据人民银行相关宣传口径,开展数字人民币宣传推广乡镇行活动,宣传数字人民币基本知识,增进公众对数字人民币的认知,加强数字人民币使用风险提示,开展公众支付安全教育,保护公众财产权益。积极策划开展高频场景营销活动,提升商户的积极性和客户参与活动的体验,鼓励在小额高频支付场景推广使用数字人民币,增强个人钱包使用粘性,培育数字人民币使用习惯。

(八)建立健全风险防控监管体系。指导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统筹推进数字人民币业务、风控、技术、安全等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数字人民币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及内控制度,加强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保障。结合数字人民币运营实践,加强数字人民币业务监测分析,规范数字人民币数据统计,明确报送标准和要求。完善数字人民币数据管理机制,依法合规查询和使用相关信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强化内外部风险联防联控,推进数字人民币智能化风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与数字人民币相关的洗钱、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推进步骤

(一)试点准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6月)。制定全区试点工作方案,组织推进实施。督导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试点工作机制,举办数字人民币业务培训,做好系统、人员、业务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推广启动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2月)。督导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接、争取上级单位支持,安全有序改造升级数字人民币软硬件系统,分阶段开展应用场景建设,宣传推广数字人民币应用,提升公众对数字人民币的知晓度和接受度。至2023年底,争取商贸、民生、文旅等重点领域应用场景覆盖面取得明显进展。

量化目标:2023年末,全区数字人民币钱包数量累计突破12万个,总交易金额达2亿元,受理数字人民币商户5000家,应用场景涵盖G端(政府)、B端(企业)和C端(个人),落地重点创新场景2项,总结形成2个试点应用典型案例,建设数字人民币特色应用场景示范区1个、示范镇1个。

(三)增量扩面阶段(2024年1月-2025年6月)。加大应用场景建设力度,加快应用场景推广、运营模式开发、技术产品研发,持续提升场景数、钱包量、活跃度、交易规模,促进数字人民币增量扩面、提质增效。至2025年6月,争取数字人民币场景数、钱包量、交易规模等位居全市前列。

量化目标:2025年6月末,全区数字人民币钱包数量累计突破30万个,深化G端(政府)、B端(企业)和C端(个人)的数字人民币应用,总交易金额在2023年的基础上增加5亿元。

(四)总结深化阶段(2025年7月-2025年12月)。加强试点监测分析和工作总结,针对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集中力量推进解决,持续优化受理环境,提升数字人民币服务质效。至2025年底,基本实现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特定区域全覆盖,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

五、组织机制

(一)领导机构

成立“海门区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海门支行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海门支行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建立区级部门联络员制度,指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试点工作考核评价,协调解决试点遇到的问题,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试点进展。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便捷、稳定、高效的数字人民币服务。具体为:

区政府指导相关单位在相关试点领域给予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落地。要强化试点工作督导与协调,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试点工作,研究落实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举措,推动全区服务民生各类平台开放数字人民币支付接口,打通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的各类梗阻。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稳妥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与人民银行海门支行共同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的各项工作。

人民银行海门支行负责组织协调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监测、评估数字人民币投放使用对现金运行、货币政策实施、金融市场运行以及公众支付行为等多方面的影响。

区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做好试点宣传工作,避免新闻媒体出现涉及数字人民币试点不实信息和不当炒作;区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做好网络舆情信息监测、预警等工作,并做好不实信息管控处置等工作;区财政局按照区政府安排,统筹试点相关经费投入,支持预算单位以数字人民币形式使用财政资金;区商务局负责协调开展数字人民币促消费活动,并引导商贸领域市场主体配合开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的建设,确保数字人民币在选定场景顺利落地。

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在各自主管领域,做好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对接,畅通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建设通道,协调解决场景建设中的难点堵点,创造条件将数字人民币运用于各类场景;结合管理职能,加强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激励措施,强化舆情应对,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机制

1.会议制度。不定期组织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部署总结有关工作事项,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通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推动下一步工作。如遇突发情况,可随时召开。

2.信息报送与共享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收集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数字人民币基础交易、试点场景、当前试点中的特色业务、异常情况和处置等信息,并加强信息反馈,交流工作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3.工作报告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区政府报告试点工作进展。如发现对海门现金运行、货币政策、金融市场、金融稳定等方面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立即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指导。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分领域、分场景推动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海门支行要强化统筹协调,指导全区积极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定期监测、评估、通报试点推进情况。

(二)加大支持力度。对数字人民币在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景试点落地给予支持,有序开展各类数字人民币营销推广活动,加速构建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试点工作,加强本领域数字人民币推广应用统筹规划和集约建设,稳妥开放职责范围内场景应用,做好与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对接工作,协调解决试点遇到的问题,创造条件将数字人民币运用于各类公共事业场景、小额高频应用场景。

(三)完善应急管理。健全完善数字人民币试点应急处置预案,全面评估研判试点中可能出现的技术风险、业务风险和欺诈、洗钱等风险,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保证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提高对数字人民币试点的舆情监测和风险预警能力,妥善处理好负面舆情和客户投诉、举报,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四)营造良好环境。选优配强试点工作团队,充实专业力量,加大数字人民币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为试点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做好数字人民币试点的正面宣传,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对数字经济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增强发展数字经济本领,提升对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提升数字化转型能力,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落地见效。

人事任免

区政府188体育黄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海政干〔2023〕6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根据海门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黄辉同志任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顾煜晖同志任南通市海门区水利局局长;

倪卫彬同志任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免去曹健同志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倪卫彬同志南通市海门区水利局局长职务;

免去夏林辉同志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南通市188体育

2023年7月17日

区政府188体育江新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海政干〔2023〕7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

江新忠同志任区公安局政委,免去其区公安局副局长、开发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倪卫彬同志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倪平同志任区公安局海防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陆凯华、许叶烽、马世奇同志任区公安局副局长;

王永伟同志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张国清同志任包场镇刘浩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晖同志任包场镇财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陆跃勤同志区公安局政委职务;

免去夏林辉同志区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免去冯军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兴中同志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龚海峰同志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钱卫东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助理职务;

免去苏建红同志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助理职务;

免去黄青松同志海门港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包场镇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许志云同志区公安局临江新区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王俊杰同志区公安局常乐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徐耀辉同志区农业干部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王大春同志海门中学政教处主任、证大中学副校长(挂职)职务。

南通市188体育

2023年6月5日

区政府188体育戴建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海政干〔2023〕8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

戴建忠同志任区供销合作总社主任、供销集团总公司总经理;

袁小涵同志任区张謇故里景区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锋同志任区中医院副院长,免去其三厂街道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施耀岳同志任三厂街道中心卫生院院长;

免去俞晓勇同志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东华同志四甲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南通市188体育

2023年6月25日

大事记

重要活动

(2022年7月1日—2022年8月31日)

·7月1日,十五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188体育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对标中央和省市委188体育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研究部署十五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以更加鲜明的政治态度、更加准确的政治定位、更加有力的政治担当、更加突出的政治效果,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区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晓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7月1日,我区召开庆祝建党102周年座谈会暨基层党建工作巡查观摩会。区委书记郭晓敏为老党员代表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致以节日的问候,强调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扣党的中心任务,牢记党的性质宗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奋斗精神,全力推动海门高质量发展持续争先进位,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篇章。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区委副书记徐加明宣读表彰决定。

·7月4日,区委书记郭晓敏就营商环境基层服务专题开展调研,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做好赋权、集成、创新工作,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切实做到便民服务全覆盖、企业服务全周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7月5日,全区领导班子“三树三争”活动推进会暨第四期“东洲尖兵讲习堂”活动举行。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陆国强、区委书记郭晓敏分别讲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黄卫锋、区委副书记徐加明出席会议。

·7月5日,两岸企业家峰会智能制造及装备产业合作推进小组召集人、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苏波率队来海调研。省台办副主任孙继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党组成员潘建华,市政府副市长、秘书长凌屹,区委书记郭晓敏参加活动。

·7月11日,区委书记郭晓敏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市委相关会议要求,研究部署我区贯彻落实工作。

·7月23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区贯彻落实工作。区委书记郭晓敏主持会议并讲话。

·7月23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彤率队来海,深入我区临江新区、三厂工业园区、四甲镇、海门中学等地,实地调研企业运行、项目建设、沿江生态景观带建设和教育等工作。她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各项要求,乘势而上,再接再厉,为南通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争作更大贡献。副市长凌屹,区委书记郭晓敏参加调研。

·7月25日,区委书记、区委审计委员会主任郭晓敏主持召开十五届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强调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和十三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目标的完成,为持续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审计保障。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沈旭东传达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和十三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区委副书记徐加明参加会议。

·7月27日,区政协召开十五届七次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动员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委员提高政治站位,找准服务定位,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在海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展现政协履职新担当。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区政协主席黄卫锋出席会议并讲话。

·7月26日,南通市二季度招商引资暨项目建设推进会召开。下午,市委书记吴新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彤率队来海,观摩我区项目建设。市政协主席黄巍东,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中秋等市四套班子领导参加观摩活动。区委书记郭晓敏,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参加活动。

·7月28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十八届区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相关政策文件,研究部署当前工作。

·7月30日,区委书记郭晓敏,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黄卫锋等区四套班子领导分组开展“八一”慰问活动,代表区委、区政府和全区人民向部队官兵、预备役军人和民兵,以及全区烈军属、革命伤残军人、广大退役军人、部队离退休干部,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衷心感谢。

·8月1日,2023两岸机器人及智慧自动化产业发展论坛海门行活动在我区举行,来自海峡两岸的机器人及智慧自动化产业领域的优秀企业家代表走进海门、了解海门、结缘海门,共商交流合作,共谋未来发展。两岸企业家峰会智能装备组台方召集人徐爵民,陆方副召集人洪暹国出席活动。区委书记郭晓敏致辞,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作城市推介。台湾智慧自动化与机器人协会副理事长蔡逢春、秘书长陈文贞出席活动。

·8月1日,中国共产党南通市海门区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全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相关会议要求,总结今年以来工作,部署下阶段任务,动员全区上下坚定不移走在前、做示范,以学促干谱写高质量发展争先进位新篇章。全会由区委常委会主持。区委书记郭晓敏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通报上半年项目建设、经济运行、科技创新、污染防治攻坚、乡村振兴考评结果,点评今年以来全区各项重点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8月4日,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区政府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区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研究政府系统贯彻落实工作。

·8月7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来到消防大队、邮政快递总仓库、海门中学体育馆、建筑工地、闸管所等地,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看望慰问高温下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给他们送上防暑用品,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他强调,要毫不松懈抓好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等各项工作,关心关爱一线劳动者,落细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确保高温生产安全、城市有序运行。

·8月9日,区委书记郭晓敏带队赴海门科技人才交流中心、招商局邮轮研究院,对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46号重点提案《188体育统筹谋划海门沿江科创带建设的建议》进行督办。她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在科技创新上取得新突破”重大任务,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坚持结果导向,强化系统谋划,提升建设内涵,争分夺秒、真抓实干,统筹推进沿江科创带建设,全力打造长江口产业创新协同合作区“核心启动区”。区政协主席黄卫锋参加活动。

·8月14日,区委、区政府召开老干部夏季座谈会。区委书记郭晓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通报今年以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区政协主席黄卫锋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徐加明主持会议。

·8月15日,区四套班子领导勉励师生座谈会召开。区委书记郭晓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海门教育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向全区所有即将开启新征程的同学们表示热烈祝贺,向一直以来为教育工作辛勤耕耘、默默付出的全体教育工作者表示衷心感谢。她强调,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强化走在前、做示范的使命与担当,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持续擦亮海门“教育之乡”品牌,奋力开创海门教育现代化新局面。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区政协主席黄卫锋出席会议。

·8月17日,区委、区政府在海门街道三南村开展村庄清洁日活动。区委书记郭晓敏参加活动并讲话,要求全区上下继续保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热度不降,共同加入村庄清洁行动,全力营造“人人参与、家家行动、户户受益”的良好氛围。区委副书记徐加明主持活动。

·8月18日,区委书记郭晓敏率区党政代表团赴昆山考察,深入学习新时代“昆山之路”的先进经验。昆山市委书记周伟,市委副书记徐华东陪同考察。双方表示,将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纵深推进大局中,抢抓战略发展机遇,全力推动昆山和海门跨江融合、协同发展。

·8月25日,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188体育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市区委部署要求,举行“聚力爱心·情暖海门”慈善一日捐活动。区委书记郭晓敏,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黄卫锋,区委副书记徐加明等四套班子领导率先参与,为全区上下奉献爱心、多行善举提供示范引领,共同凝聚起扶危济困、守望相助的社会正能量,为建设幸福海门、和谐海门展现188体育慈善担当。

·8月29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到会作上半年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专题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成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2023年第四期政府公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