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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领导分工
来源: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11 13:33 累计次数: 字体:[ ]

刘华军(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办):主持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工作。

杨杰(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四级高级主办):分管办公室、综合科,负责机关办公、人事、财务、目标责任考核奖惩、人大、政协、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科技、生态文明创建、建设项目管理、排污许可、总量控制综合协调等工作。

许正娟(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水生态环境科(海洋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负责水(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排污口设置、水污染减排、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大气污染物减排等工作。

施波(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三级主办):分管法规宣教科、土壤与固体废物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负责环境法制、环保宣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业务培训、土壤(含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黄辉(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办):分管环境信访调处科、监测站,联系对接区攻坚办,负责环境信访、环境监测等工作。

朱宝剑(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一局局长、一级主办):分管生态环境应急科(安全生产监管科),分管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群团、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环境应急、安全生产等工作。

龚雪松(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办):分管综合执法科、综合行政执法一至六局生态环境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综合类生态环境专项行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网格化、环境监控与信息公开等工作。

袁飞(一级主办):协助分管综合科。

所有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分工负责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和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挂钩帮扶、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通海门环党发〔2022〕1号-188体育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pdf